东方国际(集团)有限公司2019—2021年度产权交易代理业务服务机构选聘招标公告
东方国际(集团)有限公司2019—2021年度
产权交易代理业务服务机构选聘招标公告
为进一步完善东方国际(集团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集团”)国有资产产权调整项目监管机制,规范国有资产产权管理,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6号、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及集团关于聘请社会中介机构等相关规定,依据公开、公平、公正之原则,现对2019—2021年度承接我集团及投资企业的产权交易代理业务中介机构,以公开招标形式确定特约范围。具体招标要求如下:
招标项目
东方国际(集团)有限公司及投资企业2019—2021年度产权交易代理业务中介机构特约服务。
招标人
东方国际(集团)有限公司
一、招标事项要求
(一)中标数量不高于4家中介机构
(二)竞标形式独立竞标
(三)机构资质
1、法人主体要求
投标人应为依法设立、取得相关从业资格、从事产权经纪业务的中介机构。
2、机构资质要求
(1)机构基本条件
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企业产权经纪业务活动的相关政策规定,严格履行法定职责,未被列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“产权经纪业务中介机构禁入名单”。
(2)资质条件
在中国上海设立的从事产权经纪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,熟悉相应产权经纪业务活动。
为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会员单位。
财务状况良好。
投标人无违约、违法、违规的市场行为。
二、 招标程序
(一)2019年2月26日招标公告发布
(二)2019年3月5日至12日招标人领取标书
(三)2019年3月20日17:00前投标人提交竞标书
(四)2019年3月22日开标、评标、核标
(五)2019年3月27日中标公告发布
(六)2019年3月29日前签订产权经纪业务服务协议书
招标程序时间地点如有变更,招标人将另行通知各领标人。如不通知,则按公告执行。
三、 领标事项:
(一)领标与提交竞标书地点:
上海市虹桥路1488号1号楼1楼东方国际(集团)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
(二)领标要求:
1、提供产权经纪机构基本情况介绍(含近三年代理项目宗数、业务额);
2、提供产权经纪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复印件加盖公章);
3、提供产权经纪机构业务收费标准;
4、提供符合招标机构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(复印件加盖公章);
5、领标人员携带领标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,并加盖公章;
6、领标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备注:以上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领标。
招标人将恪守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履行招标程序,并承诺接受有关部门的全过程监督。
联系人:李卫珍
联系电话:22110288—5066分机
东方国际(集团)有限公司
二O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